11 隔壁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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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吳明遠沒有來看我。
聽那位盧靖芠警官說,警方找到了他的不在場證明并不為實的證據。不過也有可能只是一種新的審訊策略。
“什麽意思?”
“你說謊了,對不對?”女警官逼視着我的眼睛。我也直視回去。
“我?”
“你好好想想。不要包庇別人。”
“我不明白。”
“再跟我說說 7 號到 8 號晚上發生的事吧。”
“我說了,我在睡覺!頂多起來上了一次廁所,喝了一次水。”我稍微冷靜下來,理解了對方話裏的深意,“吳明遠那天晚上回來了?回綢州?”
她沉默不語。
“明遠他怎麽樣?”我問,“昨天律師和我說了,他……他有自殘行為。”
“沒有大礙。”盧靖芠的眼睛微不可查地朝左邊瞟了一下。
我知道那面牆是單面玻璃。
看來這次問話是有其他警官在督看的。想必他們認為從吳明遠那邊找到的線索十分重要。然而我現在心中只是充滿了對于無法見到他的憤怒和不安。
“他到底怎麽樣,和我說說好嗎?”我放軟了态度,懇求道。
“你再仔細回憶一下那天晚上的細節。你起來喝水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家裏是否有什麽變化?”
“我真的——”我深吸了一口氣,維持語調平靜,“我睡得迷迷糊糊,怎麽會到處看來看去?那是我們的家啊,在家裏的時候,是最有安全感的,我不擔心自己遭到任何傷害,我怎麽可能半夜醒來還像驚弓之鳥一樣把家裏上上下下檢查一遍?”
“但如果家裏多出來一個人,你總該知道吧?”
“我明白你在暗示吳明遠或許回家了。但如果真的是他——假如他躲在家裏什麽地方,我沒有看到,我當然也就不會覺得奇怪。他的東西出現在家裏是多麽正常,對我而言和呼吸一樣,誰會關心呼吸裏多了百分之零點幾本來就存在的氧氣?”
我的語速越來越快,聲音也開始發抖了。
我低下頭,按住酸痛的鼻梁。
“求求你了,”我低聲說,“告訴我他現在到底怎麽樣,好不好?盧警官,他是一個剛剛失去孩子的父親!我很擔心他做什麽傻事。他本來說好今天回來看我的,我……”
“他只是一時沖動。”盧靖芠頓了頓。
我擡眼看向盧靖芠。
她在展開準備萬全的審訊策略時的表情,與提起審問之外的話題時,是略有不同的。
此時她的眉心微微擡起,圓潤的、厚厚的嘴唇不再朝兩邊繃緊。
“新聞報道裏的圖片看上去比較吓人,不過實際上沒有那麽嚴重,去醫院做了消毒止血後就送他回家了。他的情緒也穩定了,在車上還和你打電話,對吧。”
原來那時候,吳明遠是在警車上,而且盧靖芠就在旁邊。
我對盧靖芠是有一定好感的,可能因為從最開始報案就與她接觸的緣故,她在我心裏比較親近。
我覺得她是一個可靠的警察,一個有同理心的善良的人。
既然是她親自接送吳明遠,那麽我相信她說的話。
“是你送明遠去醫院的?謝謝你,盧警官。”
“不用謝。職責所在。”
“失去樂樂,他那麽痛苦……他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的。”
“我們要查明的是事實,不是感覺和猜想,請你理解。”
盧靖芠說話很直接,但語氣裏又似乎總是隐含着一絲柔軟的猶疑。正是這一點令我覺得安心。
“我很想他……”我捂住臉,實在難忍心中的委屈,“本來他今天會來看我的。”
大概吳明遠已經被拘捕了。
或許此時此刻就坐在隔壁房間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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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回到單人間,躺在堅硬的床鋪上阖眼時,我腦海裏不斷浮現出幾個月前和吳明遠相戀時快樂的記憶碎片。
确定關系不久後,我就搬到了吳明遠家裏。
他租住的小區距離他工作的地點比較接近,地鐵只要三站路,當然也就意味着距離我打工的咖啡館也很近。
公寓一共兩個房間,有着圓形窗戶的主卧兼具書房辦公功能,是我們的起居室。
側卧則是吳明遠兒子的兒童房,貼着鵝黃色的牆紙,擺放着可愛的兒童桌椅。
吳明遠的兒子叫做吳玖樂,小名樂樂。今年五歲,在上幼兒園中班。
他長得十分精致,像洋娃娃一樣漂亮。
吳明遠說孩子剛出生幾個月的時候,他發了張合照在朋友圈,就被正在做兒童模特經紀人的老同學“盯上了”。之後他到綢州工作,便和那位熟人的模特公司簽了約。
現在經常幫他照顧孩子的“寶楠姐”,就是那位老同學,吳玖樂的經紀人。
吳玖樂實在是一個讨人喜歡的孩子,寶楠姐願意照顧他,除了工作因素,肯定也飽含着基于私人情感的喜愛。
不過工作層面的好處大概更勝一籌——
聽說兒童模特時新不低,而吳玖樂又很受歡迎,可以說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也不為過。
盡管不太了解,但我知道童模轉童星、網紅,似乎是一條自然而然的道路,運作足夠好的話,短時間內流水不缺。
……其實我并不是非常贊成這種路徑。
早年間爆出過童模工作模式不規範、在拍攝中受到虐待、經紀公司販賣兒童軟色情等等新聞;而幼童因為過着聚光燈下不自然的生活,成長出現問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不過,我同樣清楚,現實永遠不是完美教育學論調中的“無菌世界”。
對于大多數平凡人而言,如何過上物質富足的生活就是一生中最為重要的命題。
何況社會有一套嚴苛的“成功”标準,又在逼迫着每一個人趨近它、追求它、崇拜它。
人各有選擇,沒必要對別人合理合法的選擇多加指摘。
我眨了眨眼睛,把那些嚴肅無聊的思考推到腦後,重新搜索起美好的回憶影像。
對了,原本今天我能吃到吳明遠炖的紅燒豬蹄。
吳明遠做飯很好吃,也喜歡做飯。
我和他完全不一樣,我是一個能湊活吃飽就随便活着的人,靠着維生素和糖分維持活動所需的燃料。
和他住到一起後,一個月就胖了十斤。
或許是性格使然,或許是做了爸爸的緣故,他很會照顧人,似乎也喜歡照顧人。
而且房地産經理也是個銷售崗位,察言觀色、圓滑讨巧,提供情緒價值,算是職業技能了。
總之他拿捏我大概就像拿捏小孩兒一樣。
他有時候确實會叫我“小孩兒”。
但不是在床上的時候——我讨厭“叫爸爸”那套把戲。我連自己的親生父親都不想叫,其他男人想要越俎代庖做我爹,實在令人反胃——
吳明遠會在與我意見不合的時候叫我“小孩兒”。
“這小孩兒真是會折磨人,我能怎麽辦呢。”他會這樣說。
多半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多與我生活能力低下有關。
比如我堅持要把碗堆到晚上再洗,比如我非要去買反季節的昂貴水果,比如我畫畫的時候顏料濺在窗簾上,比如我半夜大聲唱歌,比如我的水灑了但是懶得拖地,結果自己滑倒,在腿上磕出一大片淤青……
還有些時候他會叫我“小孩兒”——在提到年齡的時候。
他今年三十三歲,比我早出生八年。
聊起截然不同的童年回憶、少年時代流行過的明星和游戲,我經常忍不住調侃他的年齡,喊他小叔叔。
他就會揪我的耳朵,說我是個“壞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