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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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你懷孕了,是不是?”剛一坐下,趙科長就單刀直入。
趙科長的長相和嗓音十分和藹,有些時候說話直白,聽者也沒法一下子反應過來。
不過當下,我只覺得一陣恐懼。
聽到他這樣說,我的脊背浮出冷汗。
然而,被發現懷孕是早晚的事,再說懷孕是我的個人事務,我沒必要心虛……是的,我沒有做錯什麽。
“是的。”我最終這樣回答。
趙科長嘆了口氣。
“身體如何?最近工作這麽辛苦,你要好好照顧自己。”這是在暗暗抱怨我給大家添麻煩。雖然那只是“可能會出現”的麻煩。
“和平時一樣。起訴書已經寫好了,下午就給您過目。”
“小周和小呂怎麽樣?”
“都很能幹,調查很積極。”
“有事情多讓他們幫你分擔分擔,年輕人需要鍛煉嘛。”
“我會帶着他們認真工作的,這樁案子不會有問題。”
“有幹勁、有把握是好事。”趙科長輕咳一聲,說,“小悅啊,我是看着你從律師做到檢察官的,我也算是你的老朋友了。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想拼一把,為下半年的評級努努力。但這個案子,我看是不好做的。”
目前為止,大衆輿論依舊十分關注這樁案件。
可以說,雖然這樁案件與連環殺人、分屍親母、故意縱火之類的惡性事件相比并非多麽聳人聽聞,但也絕對是今年的全國熱點事件。
國家機關對這種案子向來是十分關注的。
因此我沒想到趙科長會這樣說,有些懵怔。
趙科長用一種輕柔的、老師式的語氣說:“這個案子沒有實據。”
“有完善的證據鏈就沒問題。”
趙科長似乎還想說什麽,但只是點了點頭:“你們覺得有把握當然最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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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去,躺在床上累得一動不想動。
我和梁具福說了白天趙科長跟我講的那些話。
梁具福幾乎沒有動腦子,一邊刷着手機一邊說:“是不是黎老板跟你們院裏的那些領導有關系呀?走動了一下?”
“黎老板?你是說黎鶴的父親?”這是我完全沒有思考過的方向。
不過梁具福對自己剛才說的話顯然不怎麽在意,随口又轉換了話題:“說起來,你當初考檢察院,面試官就是趙科長吧。我感覺他可能也沒別的意思,就是作為老前輩,跟你實話實說。”
“我感覺他不太看好我做這個案子。”
“大概只是不太看好這個案子。燙手山芋啊。”
“你們一個個怎麽都是這種态度——”
“你有沒有覺得,這個案子的幾個當事人,都不是‘正常人’?雖然說我覺得會牽扯進犯罪案件的人通通腦子不清醒,都談不上正常就是了。”最後一句話梁具福是含在嘴裏咕哝着說的。
“不正常嗎?我覺得比起很多案子,黎鶴和吳明遠算是很好溝通的嫌疑人了。”
“能溝通不代表真的好溝通嘛。而且我也不是單指黎鶴和吳明遠。”
“什麽意思?”
“那個孩子呀。”梁具福抓了抓頭發,“那個孩子也不太正常。以及黎鶴的朋友,那群亞文化文藝青年,誰知道腦子裏在想什麽。”
可能是因為對于警方來說調查已經結束了,現在又是入睡前最放松的時候,梁具福口無遮攔地評論着跟這起案件有關的各方人士。
“跟吳明遠關系很親近的那個女人也是,我覺得她多半對吳明遠是有意思的,萬一背後還有什麽愛之深恨之切的淵源,事情就更複雜了……對了,說起來,悅心你考進檢察院是五年前的事吧?”
我不太樂意別人提到我的過往履歷。我是先做了幾年民事律師,後來轉向刑事方面,接着再考的檢察院。
提起前幾段職業生涯,我總會覺得自己畢業後幾年是走了彎路,浪費了時間。要是早點明确自己的職業方向,大學裏就決定考檢察院,想必現在已經站在了更高的位置、得到了更多的器重。
“近幾年綢州市都還挺安穩的。我剛做刑警那會兒和現在可不一樣,每年都有各種亂七八糟的案子。”梁具福繼續自說自話,“我從那時候起就知道了,人根本就是不可理喻的。”
他打了個哈欠。
“關于這個案子……說不定事實其實并非證據鏈推導出的‘真相’。說不定事實其實更加離奇,也更加單純。”
“你是指什麽?”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比較傾向于把事情想得很怪。大概最近看三流推理小說看多了吧。”他關了床頭燈,嘀咕道,“希望做個好夢。”
不知道他是否有做好夢。
我又做那個噩夢了,夢到我肚子裏懷着的是一個吸血的怪物。趙科長站在跑道盡頭沖我喊:再快一點!加油!小周小呂快要超過你了!
那聲音就像是機械循環播放一樣詭異,不斷重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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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當天早晨,我在法院附近的咖啡館買咖啡時,看到了兩個熟悉的面孔。
是黎鶴的律師黃鷹,和吳明遠的律師方弘。
他們兩人一起坐在窗邊的位置上喝茶。
我和他們二人在這起案件的偵查審核過程中不曾打過交道,但就像他們一眼認出我是本案公訴人一樣,我也不可能沒有對這二位辯護人做過調查。
“這不是陳檢嗎?”方弘站起來和我打招呼,用一種熱情、熟稔的語調。
他是一個看上去就很精明的矮個子男人,嘴唇很薄,笑紋像水波一樣沿着嘴角環繞。
我之前并沒有和方弘接觸過。
要說起來的話,和黃鷹還算是有過幾次照面。
黃鷹也朝我這邊微笑點頭:“您好。”
“陳檢,您過來坐坐嗎?距離開庭還有兩個多小時呢。”方弘取掉原本放在旁邊沙發椅上的公文包。
我搖搖頭,推脫說自己要處理公事。
私下與辯護律師接觸并不是禁忌,但我個人不喜歡那樣。
幸好這時咖啡也做好了,我本來就是買的外帶包裝。
回去路上,我想起黎鶴曾經抱怨,她覺得父親聘請黃鷹來做她的辯護律師,就是為了折磨她的。黎鶴說話一向誇張,情緒起伏大,多半是把對父親的嫌惡牽連到了黃鷹身上。
這對父女的關系顯然不好。
從黎鶴被作為嫌疑人看管以來已經将近兩個月,她的父親一次也沒有來過。
和她相反的是,吳明遠的母親知道他被拘禁後,很快就趕到了綢州。吳明遠取保候審後,他母親也一直留在綢州照顧他。據說之前吳玖樂失蹤時老太太沒有趕來幫忙,是因為正在操辦吳明遠父親的忌日。
說到家庭關系,我又想起來一個細節。
在吳玖樂的屍體被發現的那天,黎鶴不在吳明遠的公寓裏,她下午才趕到警察局。原因是她前一天晚上去找了她的父親。
根據黎鶴的說法,她是去找父親要錢的。
“樂樂失蹤了好幾天。決心長期找人的話,不是會需要很多錢嗎?我本來就沒什麽存款,想幫明遠分擔一些的話,只好向老爸要錢了。”
警方與黎鶴父親問話時,黎鶴父親給出了相同的答案:“她是來找我尋求幫助的。”
不過,黎鶴無心中提起過,她自從開始讀寄宿高中後到現在,每年只在過年的時候在父親面前露一次面。有時候過年也不會回家。
因此在警方提交報告裏——大概是那位年輕的女警盧靖芠吧,據我所知梁具福幹活不會如此認真——在批注裏寫道:
調查銀行賬戶記錄得知,8 月 13 日,黎鶴的父親确實給黎鶴轉了一筆錢。
黎鶴父親每年會給黎鶴一筆數量不菲的零花錢,是維持了二十來年的慣例。加上黎鶴每個月打工、接稿、參與樂隊經營的收益,雖然确實沒有積蓄,但也絕非入不敷出。吳明遠則收支穩定,長期儲蓄。
當時黎鶴與吳明遠的經濟狀況遠未到需要額外求援的地步,吳玖樂的失蹤情況也尚不明朗,很難理解黎鶴為何在那個時間點尋求與她一向關系冷淡的父親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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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開始了。
吳明遠和黎鶴并排站在被告席。
這是我第一次在會見室以外的地方見到這兩個人。脫離了固定的狹窄空間、源自頂部的慘淡光源,像脫離了光環,又像剝掉塑料薄膜,顯得有些失真。
他們看着很登對。
不經意對視時,複雜的目光中依然擁有親密的人之間才會流動的細碎火花。
我用餘光持續觀察着他們,将起訴書中的主要內容念誦完畢。
呂依桐站起來,向法官、書記官、陪審員致敬問好,接着一條條展示我們得到的證據。
黎鶴漫不經心,撥弄着手指。
我突然注意到她戴着她和吳明遠的訂婚戒指。她很久沒戴過那枚戒指了,我還以為她已經把它處理掉了。
吳明遠有沒有戴呢?我微微探頭,很想知道。
吳明遠的雙手垂在下邊,在防護欄的陰影裏。我看不見。
我的目光轉向旁聽席。
這起案件是非公開審理案件,因此旁聽席上沒有真正的無關者。那裏坐着一位老婦人,是吳明遠的母親。還有一個年輕些的女人,微胖,紮着簡單的馬尾辮,穿着肩部不太合身的襯衫套裝,她是吳明遠的朋友、吳玖樂的模特經紀人袁寶楠。
黎鶴那邊沒有人來旁聽。
——不知道野生的鶴是如何照顧自己的子嗣的。
我突然沒來由地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