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叽叽喳喳
–
我在臺下看黑鳥樂隊彩排。
上一次到 Livehouse 看小型演唱會,還是讀大學的時候和室友一起。
還記得那個女孩平時整天泡在圖書館,衣着樸素、不修邊幅。她現在回老家考上了公務員,極偶爾才會發朋友圈,都是她去看演唱會拍的照片。
她在我的腦海裏仍然是大學時的樣子:
黑暗的空間被音符和光斑塞滿,我一陣陣耳鳴,很想中途溜走;而她卻像鑽入暴風雨漩渦中跳舞的海豚,眼睛裏迸發出平日絕對不會展露的狂熱光彩。
非常迷人。
那時候我們去聽的是哪支樂隊來着?
……想不起來了。只記得風格和黑鳥樂隊不太一樣。
我打個哈欠,看着樂隊成員在舞臺上忙碌。
先前熬了幾個大夜,中間還穿插着解救試圖自殺的嫌疑人這種費力的事件——
我這會兒累得哈欠連連,黑鳥樂隊激蕩的鼓點也不能讓我提起精神。
沒有座位,我幹脆盤腿坐在地上。
鼓手,鹈鹕。一個表情豐富、很有活力的微胖青年,嘴裏嚼着口香糖,頭發上噴着灰屑似的白色一次性染發劑。
貝斯手,渡鴉。神色疲憊的女人,盤着頭發,戴一副黑框眼睛,看上去像是剛剛下班,穿着顯然是西服套裝內搭的白襯衫。
鍵盤手,海鷗。一個皮膚十分白皙的纖瘦女子,看上去文靜乖巧。大概是還沒做妝造的緣故,讓人懷疑她到底有沒有成年。
站在最前面調試吉他的是黑鳥樂隊主唱,歌鴝。
歌鴝其實就是夜莺。大概是覺得叫夜莺太直白太俗氣,所以用了它的學名。
那确實也是一個與“夜莺”二字氣質不怎麽搭邊的高挑女人,或許有一米八多,比我還高些。她長了一張冷淡的厭世臉,沒化妝,長而直的頭發像波浪一樣随着掃弦時肌肉的動作搖晃。
然而她開口清唱出第一句歌詞時,音色甜美細膩,令人印象深刻。
–
渡鴉:盧警官好,之前在電話裏接觸過,我還記得您的聲音。
鹈鹕:盧警官!想不到是這麽帥氣的女孩子啊!女刑警,太帥了!待會兒可以和我拍張合照嗎?
海鷗:警官您好……我的年齡?我今年二十三歲。比他們小兩屆。
渡鴉:海鷗是在小鶴退出後加入我們的。我們幾個都是國立音樂學院畢業。對,最早樂隊其實是我們和黎鶴一起組建的,所以才叫黑鳥。
歌鴝:“黎”這個字有“黑”的意思。
渡鴉:黎鶴為什麽退出?倒也沒發生什麽,就是畢業那會兒,有天她說她覺得自己還是更喜歡畫畫,所以就跑去學繪畫了。
歌鴝:她一直很任性。
鹈鹕:哎呀,家裏不缺錢,自由自在的,想做什麽就去做,真是令人羨慕啊。
海鷗:鶴姐還是會經常找我們玩的,我們現在表演的歌,她也都有參與編曲和聲。之前我的手受傷了,臨時找她替補。其實她比我厲害多了……
歌鴝:黎鶴五歲開始學鋼琴,基礎很好。
鹈鹕:雖然這次沒去成,但沒關系的小鷗,以後大舞臺還多得是!
海鷗:嗯,我下次一定不會再掉鏈子了。
鹈鹕:就是說啊,以後打工別選那些亂七八糟的餐飲店。幸好這次只是燙傷了手指,萬一整只手腫成豬蹄還怎麽彈琴呀!你想啊,畢竟以後,不知道小鶴還能不能——
歌鴝:鹈鹕。別亂說。
渡鴉:唉……小鶴現在怎麽樣?
鹈鹕:上次說好大家一起去吃燒烤的。
海鷗:鶴姐還有一把尤克裏裏在我這裏……
歌鴝:我出去抽支煙。警官,一起來麽?我看得出你有話想問我。
–
今天是個無風的潮熱日子。
建在室外的消防通道生着一層鏽,踩上去發出嗡嗡聲。
歌鴝靠在扶手上,從口袋裏摸出煙盒遞向我。
漂亮的包裝,外國煙。
——和黎鶴抽的是一個牌子。
我抽着這支煙,仿佛回到一個月前那陣稠密的雨霧中。
歌鴝沉默了一會兒,深吸一口氣,将頭發往後撥弄。
那頭長發仿佛幾層斷續的、薄薄的瀑布落在肩頭,很鋒利的樣子。歌鴝的手指穿過瀑流。那些手指一看就是天生為演奏而生的,纖長有力,指甲修得短而圓潤,像一枚枚撥片。
她開口道:
我沒有和黎鶴交往過。
和黎鶴在一起過一段時間的是渡鴉。你待會兒要是感興趣,可以找她問問。
但我和黎鶴認識很久了,比他們都久——當然,更比吳明遠那個男人久。
我們是高中畢業那年認識的。在大學城附近的一家酒吧裏。
那時我為了攢學費,在那家酒吧駐唱。
有天熱場的時候,氣氛剛起來,琴弦被我繃斷了。
我趕緊到後面換弦,結果發現備用的弦已經用完了,我忘記買新的。當時我的冷汗就下來了。我很需要這份工作,不想因為這種小纰漏惹老板不高興。
其實現在想想,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但那時候我初入社會,膽小、焦慮,沒用。
在我煩躁不安時候,有人敲了敲門框。
那就是黎鶴。
腰上紮着隔壁快餐店的制服,很随意的樣子。個頭小小的,脖子長長的,眼睛很亮。
她朝我遞過來什麽東西。
我接過來看——居然就是我需要的那根一弦。
“你怎麽……”
“你彈琴的姿勢不對,第一根琴弦磨損很快的。我上周就想跟你說了,一直沒機會。”
黎鶴就是那種人。
那種會突然做出很細致入微、很關心人的事情的人。
但其實全憑一時的興致,你要是真的被她感動,那算是被她騙到了。
酒吧打烊後,我跟黎鶴一起坐在後門外吸煙,知道了她也是九月開學就要去音樂學院上課的學生。
她還穿着那件快餐店制服,身上散發出油炸物和烘焙面包的香味。
我問她,既然是學音樂的,為什麽不找個跟音樂相關的活。
她說,練了這麽多年琴了,以後還要再學四年音樂,膩都膩死,不如趁着假期體驗一下快餐店收銀送外賣。
當時我挺吃驚,我沒想到有人學音樂不是因為熱愛音樂。
我家境一般,為了學音樂在家裏跟父母鬧得雞飛狗跳。我喜歡音樂,喜歡唱歌,喜歡站在舞臺上……那是對我而言最璀璨的夢想。
但黎鶴顯然不是這樣。
我覺得她是個挺有意思的人。
之後她每天來看我唱歌,把快餐店裏的吃的帶到員工區跟大家分;她給我看她寫的歌,她幫我譜曲,替我做伴奏。
我們很快成為了朋友。
上了大學,她說要組個樂隊。
鹈鹕是她刷男同軟件刷到的,校友,打架子鼓,在簡介裏寫着“誠求猛男樂隊收留”。我問她怎麽會去玩那種跟她毫不相關的東西,她說沒試過,有趣嘛。
——屬于是照騙網戀把鹈鹕騙來的。
線下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鹈鹕都失望地哭出來了。哈哈。但我們很聊得來。
渡鴉是黎鶴的室友。
那時候她們和寝室裏其他人經常鬧矛盾,後來就搬出去租房子,一直到大學畢業。
海鷗……海鷗算是我們大學時候的小粉絲吧。聽過我們的一次學院表演後,就一直喜歡跟我們玩。她的畢業論文還是渡鴉幫忙修的。
那些日子真的很開心,翻出來慢慢回憶,幾天幾夜都不會嫌煩。
但你想聽的不是那些無聊的過往,對吧?
那些只是我們的寶物……只是屬于我的而已。
“7 號那天你在做什麽?”我盯着她的眼睛,“請詳細說一下。”
“8 月 7 日?”
“對。7 號到 8 號,你在做什麽?”
盡管日暮西陲,空氣依然熱得像是有形狀。
遠處城市的大樓上覆蓋着落日的餘輝和波浪般震蕩的熱氣。
我打開錄音筆挂在胸前的口袋上。問道:
“你那天送黎鶴回家了,對嗎?”
“那天是我開車。我把所有人一一送回住處。黎鶴是最後一個。”
“我們查了監控,你是跟着黎鶴一起去了她家裏的。”
“她拎不動行李,我幫她……啊,盧警官,你是在懷疑我殺了那個孩子?叫什麽來着,對,樂樂。”
“你怎麽認為呢?”
“我怎麽認為……”她煞有介事地咀嚼了一會兒這幾個字,我意識到她的辛辣說話方式和黎鶴很像,不愧是多年老友,“我為什麽要害那個孩子?讓我想想……”
歌鴝饒有興致地晃動着頭發,煙夾在手裏都忘了抽:
我為什麽要殺他?
如果真的是我要殺他,那大概是因為我不喜歡吳明遠?因為吳明遠把黎鶴從我們身邊奪走了,從我身邊奪走了?
不……這個動機不夠強烈。說實話,我已經接受了朋友不可能永遠在一起,人生就是一個離散的過程這回事。
那還有一種可能——
我是為了幫黎鶴除掉那個男人的小拖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