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黑鳥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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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思路。
把範圍擴大到整片居民區。
我聯系了附近小區,以“近期接到舉報,正在展開關于半夜飙車噪音影響居民生活的調查”為由,收集 8 月份周邊居民目擊跑車的一系列信息。
委托居委會在業主群發布消息,自己走訪臨街房住戶……
結果當晚就得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信息:
有一位車主表示,八月上旬一天加完班開車回家的時候,在本不能停車的小路邊上看到停着一輛跑車,影響了她和另外一輛車交彙。
“大紅色!可顯眼了,不會認錯。”她如此描述。
另外有一位臨街房住戶,睡眠質量差,經常被路過小區外、開得較快的車子的響動吵醒。他說有天聽到一輛車子的引擎聲響不太一樣,好奇朝外看,看到一輛紅色跑車開過去。
“很漂亮的顏色嘛,所以看一眼就記住了。而且是那個牌子诶,車型超酷的!”
交叉對比區域、路徑、時間,基本可以肯定他們看到的是同一輛車。
除開吳明遠去外地出差的幾天,他的車子進出小區都有在自動道閘留下記錄,因此可以肯定他并沒有在八月上旬的其他夜晚于福橋景苑外停車。
當然,附近的紅色跑車也可能不僅僅只有一輛。
但我心中有強烈預感——那就是吳明遠的車。
鎖定該區域周邊的監控,我和石衡組長拉着圖像控制中心的同事連夜查看 7 日晚至 8 日淩晨的監控。
7 號晚上下着密密的細雨。
睡眠輕淺的居民輾轉反側,午夜回家的路人行色匆匆。
在路燈迷蒙的光線下,街角滑過一道鮮豔的紅色。
然而——
我幾乎撲到電腦屏幕裏去,感到不可置信:“車牌號不一樣?”
我反複播放這段記錄,一幀一幀查看。
雨霧與黑夜使得這個沒有夜視功能的老式鏡頭畫面模糊,迷蒙的路燈投下窄窄一圈光亮。
小路上攝像頭的角度不好,只能看到車子的一部分。但我記得有什麽東西……
對了,車子右側的後視鏡。
我連忙打開手機搜索同款跑車型號。
屏幕上,線條流暢的紅色座駕加載出來。
果然,原版車子的後視鏡并不像監控中的、以及吳明遠和黎鶴的那輛,在上面裝飾着紅色小惡魔犄角。
沒錯了,肯定就是吳明遠。
盡管停靠位置在所有鏡頭的死角,但待會兒再把其他路段監控調出來,按照前往福橋景苑的動線找一下人,多半就能确定了。
——車上挂着的是海滬牌照。
難怪之前交警部門系統中沒有關于這輛車回到綢州的任何記錄。
吳明遠的行跡顯得愈發可疑。
我滑動着鼠标,看着那輛紅色跑車一遍遍擦過被雨水打濕的鏡頭邊緣,像一抹沾在玻璃杯上的口紅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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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遠坐在審訊室裏,面前的熒幕上播放着幾段錄像:
下着雨的午夜,鮮紅的跑車開過街角。
身穿連帽衛衣、戴着兜帽的男人在小路行走。
兩點十分,男人走進福橋景苑小區。
兩點四十分,男人離開福橋景苑小區。
沿着小路反向而行。跑車重新發動,駕離蕩圩區。
綢州市省道上的紅色跑車監控截圖,航滬高速入口的監控截圖,海滬市某酒店附近停車場的停車記錄截圖……
吳明遠說,車牌號是到海滬後,向當地朋友借的。
——海滬市施行錯峰限流,用本地牌照的話,确實會方便許多。
“我注意到你當天穿的衣服,不是你平時的穿衣風格。”
“我不……那是我和同事一起買的衣服。到海滬市後那幾天下雨降溫,所以臨時去買了件衛衣外套。”
我記錄下吳明遠的說辭。
“那麽,你究竟為什麽會在 7 號晚上回家?更重要的是,你為什麽謊稱自己沒有回過綢州?”
吳明遠面色蒼白,眼皮震顫。
他的睫毛很長,随着情緒變化不斷顫動。
驚慌失措的樣子,反而使得他更加英俊漂亮了。
“其實……”
嗓音嘶啞。吳明遠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
我緊盯着他。
終于,他像是下定了決心——随着他的手指交握箍緊,我也屏住呼吸。
“我懷疑黎鶴出軌了。”他說。
“……出軌?”
“對。所以我才偷偷回家。”
我花了兩秒鐘時間平定思緒,裝作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然後才繼續問:“說說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據吳明遠所說,他因為實在難以抑制自己心裏的懷疑,夜裏開車回到了綢州市。
等到了綢州才想起,自己沒有換上原本的牌照,非業主記錄過的牌照進入小區是需要登記和收費的。
因此吳明遠在附近小路上停車,徒步走到福橋景苑。
回到家後,他看到主卧房間門是開着的,累壞了的黎鶴在床上睡得很沉,帶回來的行李随手堆在床邊,房間裏沒有別人。
客廳與浴室都是他走之前的樣子,垃圾桶裏扔着黎鶴和吳玖樂吃完的外賣盒。
吳玖樂的房間關着門。吳明遠不想驚擾到正在熟睡的兩人,于是就沒有開門查看。
接着他又在客廳裏坐了一會兒,休息片刻就趕着回海滬市了。
“黎鶴提到,她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注意到門沒有反鎖。是你忘記鎖了嗎?”
“當時我的狀态太混亂了,又趕時間……說實話我不記得自己有沒有鎖門。”
吳明遠把那段回憶當做一個雨夜裏做的夢,希望除了自己沒有人知道。
“其實我自己真的已經快要相信我沒有大費周章從海滬市趕回來過,畢竟這件事實在太可笑了,都是因為我胡思亂想。太丢人了。”
他尴尬地抵着頭。
“你為什麽向警方隐瞞?我們應該說得很清楚,7 號至 8 號的所有細節都對偵破案件至關重要。”
——當然是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
這是顯而易見的、最根本的理由。
吳明遠抿了抿嘴唇:“我不希望黎鶴知道我懷疑過她。”
“你究竟懷疑她和誰存在關系?”
“是……她那個樂隊裏的人。”
我回憶了一下之前調查時了解過的黎鶴所在的樂隊。
黑鳥樂隊一共五個人,主唱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鍵盤手,以及黎鶴——替補成員。
“鼓手‘鹈鹕’?”
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黑鳥樂隊裏只有那名鼓手是男性。
然而,吳明遠搖了搖頭。
“不是他……是樂隊主唱,叫‘歌鴝’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