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遇到她

21 遇到她

我叫吳明遠,今年三十三歲。

我的故鄉在航江省崖儀市秀水縣,深山裏的一座小村子。

我出生那會兒,村子很窮。父母都出去打工,把我留給祖父母照顧。

我本來還應該有一個妹妹,不過她不滿一歲就染病死了,弟弟與我相伴久一些,但四歲那年他從樹上掉下來,腦袋磕在石頭上。

小學是在縣城裏讀的,班上有許多像我這樣的孩子。

中學到了市裏,貧窮與無知成為烙在我身上的污漬,每天要用力擦洗、遮遮掩掩,裝作和其他人一樣。

那時候我才知道睡前是要刷牙的,衣物是有品牌的,網絡是怎麽一回事,流行的明星是誰,什麽樣的髒話“不土”。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暫住在姑姑家裏。姑姑家有兩個吵鬧的堂妹,每天拖着鼻涕在巷子裏和其他孩子打架。但是看到我就不吵了,一左一右,牽着我的手回家。

我收到過很多女孩的情書,其中也有我喜歡的女孩寫的。

我和那個女孩放學後經常一起回家,并肩走一段路。在一個春末的傍晚,蟲鳴陣陣,微風裏帶着含笑花的香味。我和她聊天聊得很開心,回過神時,她已經跟着我繞遠路,走到了姑姑家附近。

姑姑家租在一個很破的社區,老房子像蟻穴擁擠在一起。

姑姑正好下班回來,騎着破舊的自行車,拎着沾滿泥土的塑料繩袋子,招呼我幫忙。

在那之後,那個女孩沒有再給我寫過信了。

我的青春就是在她閃躲開的眼神裏結束的。

我讀書還算用功,不過成績一般。

高三的時候父母咬牙給我報了補習班。應當是有些作用的。高考發揮略失常,好歹考上了崖儀市裏的一所三本大學,讀會計專業。

大學裏,我認識了我的前妻。

她不是航江省人,是從西北一個小城考過來的。

她很喜歡崖儀市。喜歡這裏冬天樹葉和草地也是綠的。

她的經濟條件比我還要拮據,家裏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父母不肯出錢讓她讀書。大學時她勤工儉學,總穿着洗得發白的衣服,塗的是最便宜的面霜,化妝品都是雜牌。

但是她很漂亮,很開朗,像一團火,總在發光。

我們度過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日子。那時候我們相愛,我們也相信自己的未來。

大學畢業後,日子慢慢變得艱難,糖水喝光了,剩下都是苦。

我考出了會計證,找工作還算順利,但小地方的公司賺得不多,也就交交房租。她在一家酒店做出納,工作忙碌,每個月還得補貼家裏。

畢業不到一年,她懷孕了。

她懷孕後,我們一頭熱決定把孩子生下來,領了證辦了酒席。

為了賺更多的錢、有自己的家,我辭了之前的工作。當時房地産業發展勢頭正好,我打算改行做房産銷售。

妻子提議我們北上去大城市闖闖。我雖然有些猶豫,最終想到大城市機會多,趁着年輕試一試未嘗不可。

當然了,大城市也不如我們想的那樣遍地黃金。初來乍到,大到租房子找工作,小到衣食住行,每件事都像烏雲壓在頭上,随時随地下一場暴雨把我們澆得暈頭轉向。

或許是太操勞的緣故,妻子流産了。

修養結束後,她又屢屢碰壁,找工作很不順,還被騙子騙了錢;家裏弟弟要上學,父母逼着她往家裏打錢,她沒錢,每次打電話都在吵架……最後甚至徹底斷絕關系。

就這麽被生活磋磨着,她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整個人都不如從前那樣有活力了。

正好那時候,大學畢業後留在崖儀市的老同學開了家服裝廠,找她幫忙。

我看得出她很想回去。

于是我再次辭掉工作,陪她回了崖儀市。

過了兩年,她再次懷上了。這次生下了一個健康的男孩,我給他取名吳玖樂。家裏人也都很喜歡他。

原本我以為,樂樂的到來會給我們這個小家帶來更多歡樂。事實上我也确實變得更開心、更有動力工作,每天回家看到他的笑臉,疲憊就一掃而空。

然而,妻子在生完孩子後卻性情大變。

她表現得像是十分厭惡孩子,她拒絕給樂樂換尿布,甚至經常忘記給他喂奶。

她整日以淚洗面,說自己被困在了這座灰撲撲的山城裏。

她總和我的母親争吵,把我的母親罵哭了好幾次。

我那時不知道還有産後抑郁這回事……我覺得她瘋了。

我不敢和她說話,說幾句話就會吵起來,她指責我的一言一行,讓我覺得自己不是個好丈夫、好父親。

樂樂斷奶後,漸漸懂事,我們送他去了托兒所。父親生病,母親回了老家,妻子開始重新上班。

日子拉拉扯扯過着,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我每天都很迷茫,不知何去何從,苦不堪言。

我能看得出妻子比我更痛苦。

有天我回到家,發現妻子不在,屋子裏燈暗着。

我趕到托兒所接樂樂回家。開了燈,才發現妻子留在桌上的紙條。

她說這裏還是太冷了,她要去更南方的地方生活,要去溫暖的地方。

她沒有留下聯系方式,更沒有地址。

她就這樣從我的生活中消失——從我們所有人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再也沒有聽說過她的下落。

過了兩年,我決定重新振作起來,好好過日子。我帶着樂樂離開傷心之地,來到了航江省的省會,綢州市。

或許是終于熬過了低谷吧,之後生活開始對我慷慨起來了:

經過前同事的介紹,我得以在一家規模可觀的房地産公司做中介經理,績效不錯,業務能力得到了認可。

樂樂進了很好的幼兒園,長高了,更愛笑了。還在我一位老朋友的幫助下,當上了兒童模特,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有不少粉絲喜愛他……

生活在越變越好。

後來,我又遇到了黎鶴。

黎鶴是一個像精靈一樣的女孩子。

精靈這個詞的意思是……對我來說,她完全屬于另一個世界。

我們是在她打工的咖啡店裏認識的。

第一次見到她,我就對她印象深刻。

那時候是初夏,她外面套着咖啡店配置的棕色圍裙,裏面穿着吊帶背心,露出兩條蜜色的手臂。小臂上滿是紋身,像火焰從手腕燒到手肘,在上臂留下青色的煙屑……

實話說,乍一看有些吓人。

我推門進去。她沒擡頭,不招呼客人,也不微笑,坐在櫃臺後研究一本什麽冊子,一副生人勿近、絕不把顧客當上帝的冷淡模樣。

我記得這家店以前的店員是一個笑容甜美、做事很積極的女孩子,沒想到新招的店員氣質截然相反。

由于不太想和這位店員打交道,我臨時決定今天不喝咖啡,原路退了出去。

後來又有一天,我傍晚趕回公司打卡,路過那家咖啡店時,看到那個店員在擦玻璃窗。

她的眼睛被夕陽直直照着,照成一對透明的琥珀珠子。她一邊擦玻璃一邊出神,兀自發笑,毫無戒備,笑起來臉變得圓圓的,像個小孩子。

她好像還在哼歌,是什麽歌呢?

于是我走進去買咖啡了。

那天我正好帶着相機,打算下班後去公園拍閉合的睡蓮。

我問她,能不能為她拍幾張照。

“拍什麽?”她睜大眼睛,伸出手指,指着自己,“你是我們的粉絲嗎?”

“粉絲?”

“哈,就說嘛,我們哪有那麽出名。”她說話的語氣很靈動、口齒清晰,不像是不好相處的樣子,“所以是想拍什麽?”

“拍……拍你的刺青,可以麽?”

湊近了仔細看,發現她的紋身很漂亮。

顏色、排布,組合起來非常有藝術感,十分獨特。她說那是她自己設計的,她在學美術。

趁着最後一縷夕陽,我拍下她在窗邊支着頭望向道路的樣子。

那張照片現在還是我的電腦桌面。

再之後,我們慢慢變得熟悉。

兩個陌生人之間不至于很快交心,但可以很快地找到交織點。她興趣愛好廣泛,時間多、愛熱鬧,什麽局都樂意參加,于是一來二去就玩到了一起。

我當她是個有趣的小妹妹。

她的确年紀小,大學畢業才兩年,還處在活潑好動、随心所欲的人生階段。

不過也稍微有點太“随心所欲”了。

除了在咖啡店打工,她似乎沒有任何必須要做的事情。聽說她玩樂隊,但很少聽她提起去排練;她說自己在學畫畫,但好像經常翹課。

給她發消息,她總是“在睡覺,剛醒”。

問她以後打算做什麽,她回答:“盡量保持活着的狀态。”

她沒什麽生活常識,完全不懂得照顧自己。

東西總是随手拿着就丢了,用兩三次就壞了。一喝酒就非要喝到吐,一出去玩不玩到精疲力盡就不罷休;有時候精力旺盛到好像無窮無盡,有時候又累得除了發呆就是打哈欠。她經常忘記吃飯,胃疼的時候生吞一大把不知道什麽藥……

有好幾次她大大咧咧打着哈欠,趿拉着鞋帶都沒系上、從白色穿成灰色的帆布鞋,就這麽赴約。

看到我,又會不好意思,撓撓頭發:“我是不是該塗個口紅?我洗頭了的!”

作為朋友,我當然會擔心她的生活狀态,經常忍不住叨念她。

她倒是不會不耐煩,一邊聽我說話一邊擡頭盯着我的臉,浮皮潦草地點頭回應,那雙眼睛盯得我不好意思。

總之,她是個很有個性的人。

這樣的人當然很有趣,但也會讓人想要敬而遠之。

跟我關系不錯的一位同事不太喜歡她,覺得她是個小混混。

有段時間,黎鶴經常到公司給我送新品飲料,同事調侃我“被一個游手好閑的妹妹纏上了?看來你是她的大客戶呀!”“三天兩頭過來,不知道的還以為現在不工作的人也能買得起房了?”,聽她這樣講,其他人紛紛發笑。

我試着告訴黎鶴,以後還是在咖啡店見面就好。

但一直不知道該怎麽說,也就不說了。

我想,像黎鶴這樣的小姑娘,過一陣子自己玩膩了,很快會移情別戀,去找新的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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